跨境電商消費稅怎么算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 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花費稅撤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
即可用公式表現為:商品的"跨境電商綜合稅"額=進口環節花費稅*70%+進口環節增值稅*70%+關稅(限額內,稅率為0%)
進口環節花費稅,分為按實際交易價錢盤算、按售賣單位盤算兩種方法,第一種模式下,可簡化盤算公式,購置跨境商品的稅費盤算公式為:完稅價錢*稅負; 其中,完稅價錢(實際交易價錢)=貨物零售價錢+運費+保險費。請注意,購置時應用的優惠券抵扣額并不能扣減商品的完稅價錢。
例如:
A商品的稅費(含運費稅)=完稅價錢*稅負率=(100*2+4-30)*10%=17.4 元
B商品的稅費(含運費稅)=完稅價錢*稅負率=(300*2+6-10)*5%=29.8 元
則訂單須要繳納的稅費=A商品的稅費+B商品的稅費=17.4 + 29.8=47.2 元
跨境電商綜合稅盤算公式
跨境電商綜合稅=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花費稅
以上是跨境電商綜合稅的通用公式,但這個公式不是完整實用,因為在稅改通知里,財政部、海關總署以及國度稅務總局聲明跨境電商綜合稅有限額優惠,依據限額內和限額外的差別,稅額的盤算會有所不同。
1、優惠限額內
通過跨境電商購置的商品的交易價值單次不超過2000元或全年累計不超過20000元,不收取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及花費稅按法定應繳稅額的70%征收,此時的盤算公式為:
跨境電商綜合稅=關稅×0+(進口環節增值稅+花費稅)×70%
2、超過優惠限額
當商品交易價值超過限額,即單次大于2000元,或者全年累計大于20000元,再或者完稅價錢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一般貿易進行全額征稅,此時實用通用公式:
跨境電商綜合稅=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花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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