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可能被拆分:不知道美國國會的法案會對在亞馬遜上運營的我們帶來什么影響
今天上午看到賣家在群內積極討論,就忍不住將亞馬遜后臺的這個新聞搜集整理到公眾號,目前已經收集了不少大家的想法,還沒來得及看的小伙伴,可以點擊這個鏈接:
亞馬遜可能被拆分:不知道美國國會的法案會對在亞馬遜上運營的我們帶來什么影響
大家也可以繼續通過投票,發表下自己的看法
也有不少賣家還不清楚這個亞馬遜后臺的最新新聞,美國法案具體指的是什么。在這里根據法規英文原文的翻譯部分,結合我自己的理解總結下
也就是亞馬遜自營和第三方賣家必須分開,不能再像現在這樣亞馬遜的網站,既有自營,又有第三方賣家。
目標:粉碎一站式混合服務,將第一方和第三方業務統一在一個位置。
可以直接在亞馬遜的論壇上看一些回答
簡單總結:亞馬遜不會放棄帶來60%收益的第三方賣家部分,就算拆分兩個,也可以出現一個亞馬遜二號的網站。
這里提到的,《終止平臺壟斷法》,還可能影響Prime 會員,非常受歡迎的FBA業務。
PS:如果這點受影響,那么可以預見,海外倉代發業務,會有多么繁榮了。
在和一些賣家朋友交流以后,我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這些思考不一定對,現在分享出來,也希望能夠獲得大家思維上的碰撞。
目前亞馬遜既然將這個新聞發布到后臺這么顯眼的位置,還做了一個專屬網站,來更新這部分的信息,希望大家注冊并且來支持亞馬遜不要被拆分,那么證明這個法案,這個可能會實施的法規,真的對亞馬遜影響挺大的,作為依托生活的賣家而言,肯定是需要關注這個事情。
就像有朋友提到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那么亞馬遜肯定會有應對方案,那我們作為賣家再跟著應對就好了。
首先先去了解下第三方賣家營收目前占亞馬遜的比例。
數據來源:https://www.cifnews.com/article/77923
可以看出第三方賣家GMV的占比還是非常高的。
如果亞馬遜的自營和第三方獨立出來,那么可能會有什么影響呢?
目前也沒搜到具體所有的第三方GMV占總平臺的數據,從上表的數據中,其中一部分類目,可以推測第三方賣家占比60%左右,那么亞馬遜自營就是40%
亞馬遜這樣龐大的商業帝國,必然也需要龐大的日常維護費用,去維護每天的外部流量獲取,內部IT系統運營,FBA物流系統的運轉。如果缺少了自營,或者是缺少了第三方,目前還能維系這么龐大的商業帝國運轉么?
如果一旦分成了兩家公司,變成了不同的核算體系,本來在規模經濟下,各個業務板塊,平臺中心運營的成本,那么還能接受,如果是一家公司,可能只需要一個財務體系,一個IT體系,一個物流核算體系等,但是分開了2家公司,肯定需要兩套系統。
分成了2家公司以后,總的運營成本可能還會提高。運營成本的提高,亞馬遜能否還能像之前那樣留住更多的買家呢?
畢竟作為賣家,就是直接來有流量的平臺購買流量,完成交易,賺到自己的那筆錢的。
并且每個公司也會以自己的利益為核心。作為第三方賣家方,如果整個平臺的買家不變,依然有這么多買家過來購買產品,但是賣家少了40%,肯定對于第三方賣家更好了。因為平均能夠分配到的買家更多了。
2. 有個賣家朋友分享,亞馬遜自營其實都是亞馬遜第三方賣家賣的好的產品,開發能力其實并沒有那么強,如果少了第三方,肯定沒法滿足所有買家的產品需求了。
同樣,亞馬遜自營的的品牌也有近100個了,這部分品牌也積累了不少買家。
也順便去查了下,美國還有哪些已經被拆分的例子
摩根財團拆分:
投資銀行:摩根斯坦利
存款業務:摩根銀行
3.作為賣家需要做什么樣的準備呢?
第一,只要亞馬遜整個網站還是存在的,但是亞馬遜平臺沒有消失,那么作為賣家最終可能只是之前和亞馬遜公司合作,以后可能是和亞馬遜A公司合作,自營變成了亞馬遜B公司
第二,將亞馬遜當成一個分銷平臺,多維度發展其他的平臺,拓展SNS,等多元化流量獲取渠道。
后面可以來總結下,作為電商公司可以通過哪些方式進行流量獲取。
由于時間關系,今晚先分享到這里,大家有不同的想法,也非常歡迎在文章末端的留言區,分享你的觀點。
期待大家能夠在文章末端的留言區,分享你的觀點。
希望大家探討下,這個法案對于自己的看法
希望了解下,大家針對這個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自己會怎么樣進行提前布局
也歡迎通過微信,直接和我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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