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電商增值稅大改革!新政策將于2021年7月1日起生效
增值稅(VAT)是以商品與服務在流轉進程中發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根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被視為在歐盟內的所有交易都須要斟酌增值稅的影響,尺度稅率為15%到27%,歐盟供給統一框架,但各個國度單獨征收。
據悉,2020年5月8日歐盟委員會召開工作會議,會議上一致通過決議依據《行政合作指令》(DAC),將歐盟電商增值稅大改造的實行日期延后到2021年7月1日起實行。
受冠狀病毒疫情影響,斟酌到企業和成員國目前在新冠危機中所面臨的艱苦。歐盟委員會提議將增值稅電子商務的實行推遲6個月。生效時光變為2021年7月1日,而不是原定的1月1日,從而使成員國和企業有更多的時光來應對政策的變動。
其實自2016年開端歐洲各國就紛紜發起了“稅務合規化”行為,據官方統計,每年歐盟電子商務增值稅逃稅就造成其50億歐元的喪失,2021年可能高達70億歐元。由于電商平臺在這出售進程中起側重要的掌握作用,我們看到不少國度紛紜與電商巨頭合作,特殊是亞馬遜,共同打擊電子商務中的逃稅行動。
新電子商務增值稅計劃的實施,將彌補進口VAT稅金流失的破綻VAT稅金流失的破綻,增長線上市場的VAT收入,確保歐盟企業的公正競爭,增進電子商務跨境出售,并打擊增值稅訛詐,來確保歐盟企業與非歐盟企業的公正競爭
2021年7月1日起實行的新政策,將對歐盟27個成員國的B2C電子商務市場的增值稅責任進行全面改造,這次的改造有四項重大變更:
推出一站式(One-Stop-Shop或OSS)注冊申報服務。
破除遠程出售起征額(實用于全歐規模年出售額超過閾值1萬歐元)
終止低于22歐元的進口增值稅豁免政策
由電商平臺或者海關申報人負責收取和繳納增值稅。
引入OSS注冊申報服務
這次改造中,歐盟委員會表現將通過OSS(One-Stop-Shop)體系進一步監視,該體系是增值稅一站式服務平臺,其核心是基于2015年的MOSS VAT進行的擴大。原有的MOSSS僅針對電信、廣播和電子服務業,而新體系將把實物產品的遠程出售納入監視規模。
從2021年7月起,歐盟本土國度發貨的B2C賣家將不再須要注冊其他歐盟國度的VAT增值稅號,并在其所在國度完成多項VAT增值稅申報。歐盟境外的運營商或平臺,也可以通過注冊增值稅一站式服務平臺(OSS)來簡化針對于申報貨值低于150歐元的小件貨物B2C訂單增值稅申報的流程。
據官方介紹,該體系是為了樹立本土和歐盟內其他國度的商家之間的公正競爭,賣家向本地增值稅管理部門申報增值稅,向客戶收取客戶所在國增值稅金。在季度申報時,賣家可以申報其收入,而增值稅金額則會通過賣家所在稅務部門轉交至花費者所在國的稅務部門。
破除遠程出售起征額
2021年新的稅務改造下,撤消現有的“遠距離出售閾值”規定。新設全歐盟通用的1萬歐元通用閾值,以簡化微型企業增值稅責任。
當在歐盟任意一個國度遠程的年出售額超過1萬歐元時,就須要依照歐盟各目標國增值稅稅率履行。未來就可以通過OSS體系,對年出售額超過1萬歐元時要依照該國度VAT稅率然后應用OSS體系做統一申報。
撤消22歐元進口免稅政策
從2021年7月1日起,撤消當前價值22歐元的小額貨物免稅制度。同時將創立一個進口籌劃,對價值不超過150歐元的貨物,將請求歐盟和非歐盟賣家在出售地收取增值稅。
賣家可以應用OSS體系申報并繳納該增值稅,讓其迅速便捷地通關。這些商品將在進口時免征增值稅,從而可以在海關迅速放行。
如果不應用導入OSS體系,還可以用另一種方法,就是由海關申報人(例如 郵政經營者,快遞公司,海關代理)從客戶那里收取進口增值稅,這些增值稅將按月支付給海關。
明白電商平臺代收VAT 增值稅的義務
大型電商平臺的外國賣家在歐盟國度進行遠距出售的大部分貨物都沒有繳納相應的VAT,這對其歐盟各國內的賣家帶來了很大的不公。為解決這個現象,新政策規定,在線交易平臺直接對海關申報人負有征收增值稅的義務和責任。
其實之前就有不少歐洲國度結合亞馬遜,請求海外賣家按規定上傳VAT稅號,若違背相干規定的賣家還將面臨限售、封店等處置,顯然這是一個預先警告,而未來歐盟的稅務合規將越來越嚴厲,賣家如果此前一直抱有“僥幸”心態,必定須要作出轉變,以適應新政。
整體來說,這次增值稅改造歐盟借助了“ OSS一站式服務”簡化了增值稅,完美了增值稅制度的破綻。歐盟在稅務合規政策上采用的辦法越來越細化,越來越明白,往后全面落實稅務合規是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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