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國際商標注冊時要提交使用證據?
接下來我們就以美國為例說說為什么國際商標注冊時要提交使用證據?
美國:在美國提交使用宣誓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官方核準商標注冊時,一種是在商標核準注冊后第5-6年間。在美國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時,需要明確說明提交基礎,提交基礎分為4種,即:基于意向使用、基于實際使用、基于馬德里國際申請、基于國內注冊(或申請)。使用證據提交時間對應如下:
一、基于意向使用申請的(即:申請提交時,商標尚未在美國投入使用),一般須在核準公告結束后6個月內提交使用證據和使用宣誓,否則商標將不能被核準注冊;另,在商標注冊后申請人須在注冊后(自注冊日開始計算)第5-6年內,注冊后第9-10年內分別提交使用證據和使用宣誓,否則注冊商標將會被撤銷。
二、基于實際使用申請的(即:申請提交時,商標已經在美國投入使用),須在商標申請提交時一并提交使用證據,否則商標將不能被核準注冊;另,在商標注冊后申請人須在注冊后(自注冊日開始計算)第5-6年內,注冊后第9-10年內分別提交使用證據和使用宣誓,否則注冊商標將會被撤銷。
三、基于馬德里注冊指定美國的,須在美國核準注冊(非馬德里國際注冊日)后第5-6年內提交使用證據和使用宣誓,否則注冊商標將會被撤銷。
四、基于國內注冊的,商標注冊后申請人須在注冊后(自注冊日開始計算)第5-6年內,注冊后第9-10年內分別提交使用證據和使用宣誓,否則注冊商標將會被撤銷。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二維碼加載中...
使用微信掃一掃登錄
使用賬號密碼登錄
平臺顧問
微信掃一掃
馬上聯系在線顧問
小程序
ESG跨境小程序
手機入駐更便捷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