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促進外貿保穩提質,杭州海關根據海關總署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促進外貿保穩提質,杭州海關根據海關總署已出臺的政策措施,結合浙江省實際,研究制定以下十六項舉措。
01
保障重點區域產業鏈供應鏈循環暢通。擴大海運船只到長江內河運輸船只的“聯動接卸”監管模式,緩解上海及周邊地區港口碼頭、公路交通接卸運輸能力不足問題;鞏固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一體化布控查驗模式試點成效,與口岸海關建立快速響應機制,積極幫扶具備條件的企業納入試點范圍。對保稅鐵礦混礦采取“入區監測+加工監管+出區檢驗”三位一體監管模式;對進境保稅油實施差別化監管措施,對符合條件的保稅油簡化品質檢驗。
02
加快企業急需貨物通關。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各業務現場24小時接受企業因疫情導致通關受阻的貨物預約通關申請。在符合條件的港口深入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落實進口低風險礦產品和原油“先放后檢”,積極推進大宗商品“兩段準入”通關模式。
03
提高進出境物流效率。積極支持企業開展鐵路“快速通關”業務,提高境內段鐵路物流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廣“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海關國際合作理念。進一步優化水路物流海關監管模式,根據企業的意愿開展“離港確認”等模式試點,不斷提高水路物流效率。
04
保障進出境郵路暢通。為疏運受疫情影響積壓的進出境郵件,根據郵政公司申請研究開通臨時郵路,保障境內外用郵需求。
05
完善新冠疫苗試劑快速通道。建立出境新冠疫苗檢疫審批“綠色通道”,推行“5+2”全天候工作制,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在24小時內完成檢疫審批,確保新冠疫苗出境零延時。優化新冠檢測試劑出境衛生檢疫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實施出口核銷自動校驗,助力新冠檢測試劑進一步擴大出口。
06
積極落實減稅降費措施。建立RCEP國別商品減稅對比清單,深化企業對RCEP重點國別關稅減讓表的理解掌握,擴大優勢產品進出口;開發上線杭州海關RCEP智能享惠服務平臺,面向公眾提供不同協定項下稅率和原產地標準查詢服務,幫助企業做好最優稅收籌劃;大力推廣經核準出口商制度、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政策,推動RCEP海關便利化舉措惠及更多外貿主體。
07
保障進出口農食產品等商品有效供給。將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辦理時限由5個工作日壓縮為3個工作日。加快檢疫審批手續辦理,支持種牛等優異動植物種質資源安全引進。加大出口寵物食品等農產品國外注冊推薦,促進地方特色優質農產品擴大出口。積極承接與相關國家(地區)食品安全合作協議及各項議定書成果落地實施。實行船邊檢疫便利措施,支持糧食等資源性農產品進口。設立進出口鮮活易腐農食產品查檢綠色通道,對出境活動物、冰鮮肉制品、水產品,進出境蔬菜、水果實行“優先查檢”和“5+2”預約查檢。保障農食產品安全供應港澳地區。
08
支持中小微企業開展市場采購貿易。簡化優化市場采購貿易小額小批量監管適用條件,擴大小額小批量出口檢驗檢疫自動審單、快速簽發電子底賬的范圍,促進市場采購貿易健康發展。鞏固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預包裝食品試點成果,支持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09
落實進口關稅配額通關無紙化。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聯動,實現關稅配額線上申請、自動核查核銷和無紙化通關。
10
強化統計監測分析和數據服務。持續跟蹤監測全球、全國貨物貿易動態,以及浙江省外貿份額、重要商品規模及流向變化情況,每月形成分析報告;積極開展對浙江省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的進出口情況數據分析和企業調研,定期形成專題分析報告,為開拓市場提供數據支持和政策研究服務;以杭州海關對外服務平臺等為載體,不斷豐富統計服務產品,創新統計服務方式,提升面向廣大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在線數字化統計服務能力和水平;每月開展進出口數據發布和媒體解讀,為外貿穩增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預期引導。
11
降低企業成本。對上海實施全域靜態管理期間有關進口貨物產生的滯報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征收進口貨物滯報金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起征日順延至全域靜態管理結束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業內銷申報時間為準),暫免征收加工貿易貨物內銷緩稅利息,支持加工貿易企業發展。
12
加大對企指導服務力度。加強“浙江出口名牌”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持續實施自主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塑計劃,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建立面向企業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咨詢服務體系,發布《杭州海關技術性貿易動態》月刊,加強對RCEP成員國技術貿易措施研究和宣傳解讀,為相關外貿企業開拓RCEP成員國市場提供技術指導。充分發揮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一級監測點作用,加強對國外通報、退運以及最新法律法規信息分析。
13
強化智慧海關作用。保障信息化系統穩定高效運行。必須當面驗核紙質材料的,經批準可先提供電子文檔、后補交紙質材料;運用“互聯網+”方式開展稽核查工作,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充分利用無線水尺觀測器等高科技設備,提升鑒定效率和精準度;加大“海關數字監管賦能未來工廠”改革推進力度。
14
幫助企業紓難解困。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開展信用修復工作,重新激活企業市場活力;積極發揮海關企業協調員作用,為高級認證企業、杭甬兩關重點幫扶企業等提供跨關區協調服務;依托AEO國際互認協議,助力企業在境內外享受同等便利待遇;利用關企互動平臺,實現企業“問題清零”。
15
優化檢驗檢疫電子底賬簽發。針對因船期原因導致竹木草制品出口檢驗檢疫電子底賬超期需要重新申請的,需出具熏蒸消毒證書的貨物除外,在確認貨物是同一批次以及運輸包裝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允許企業重新申請并簽發電子底賬。
16
深化多元化稅收擔保改革。實施以企業為單元的稅款擔保改革,進一步推廣關稅保證保險、集團財務公司擔保等新型擔保方式,為企業辦理海關稅款擔保提供多種路徑選擇,持續助力企業減負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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