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發布招聘信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 前 言我們時常在社交媒體上
關鍵詞:發布招聘信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
#?前 言
我們時常在社交媒體上看到人們吐槽某些招聘信息中的不合理要求,如不招某星座員工、本職位限男性或女性、限30周歲以下、統招985/211等。網絡招聘信息中對候選人血型、星座、生肖、年齡、性別、婚姻狀況、生育狀況、民族、畢業院校等方面的歧視性表述屢見不鮮。含有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不僅固化了刻板印象,加劇了就業歧視,也侵犯了勞動者的平等就業等權利。除歧視性內容外,用人單位和網絡招聘服務機構發布不合法、不真實的招聘信息,也時有發生。
2021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再一次強調了網絡招聘信息的規范以及各方主體的責任。我們將在本文中討論網絡招聘信息的合規要求以及用人單位、網絡招聘服務機構對此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全國性的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二、網絡招聘信息規范
總的來說,網絡招聘信息,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在戶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法律法規采用了“明確列舉”+“等”這樣的表述,考慮到實踐中復雜的情況以及社會認識的不斷發展,無法做到窮盡列舉,也為處理明確列舉以外的情形留有裁量空間。
首先,如何認識“明確列舉”的范疇:
(1)? 全國性法律法規中明確列舉的歧視性內容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
(2)? 地方性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列舉的歧視性內容有相貌、身高、戶籍、婚姻狀況、身體狀況。[7]
(3)? 全國性的政策、通知文件中明確列舉的歧視性內容有限定院校[8]、國(境)外實習經歷、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9]。
其次,如何認識“等”的范疇:
各地之間對明確列舉的歧視性內容略有差異,廣東、安徽、新疆、湖南等地的地方性法律中進一步列舉了上文所歸納的歧視性內容。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雖然僅及于該行政管轄區域,對其他地區無法律效力,但其具有重要的說明和參考意義。比如,《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就把未明確列舉的歧視性內容限定在“與勞動崗位無關的因素”。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2020)浙01民終736號
法院認為:用人單位如無正當理由,基于勞動者的性別、戶籍、外貌等與工作內在要求沒有必然聯系的先天形成的因素,而非學歷、工作經驗等與工作內在要求密切相關的后天獲取的因素對勞動者進行差別對待的,應當認定構成就業歧視行為。
另外,教育部的政策文件中,要求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扭轉“唯名?!薄拔▽W歷”的用人導向,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為限制性條件。
綜上,用人單位招聘的限制性要求是否屬于就業歧視,一般需要審查其是否同時滿足以下兩個要件:
(1)? 該限制性要求與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技能等完成工作的內在要求沒有必然聯系;
(2)? 該限制性要求屬于勞動者先天形成的因素。
三、網絡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的主體責任
(一)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1.? 民事責任
網絡招聘信息雖然是面對不特定的多數人,但特定的人因招聘信息中限制性內容遭受到就業歧視或因用人單位提供、發布的虛假招聘信息受到損害,有權向法院訴訟。在司法實踐中,如法院認定用人單位確有就業歧視,根據勞動者的訴訟請求,法院一般會支持賠禮道歉、精神損害撫慰金。并且,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萊蕪市萊城區人民法院 (2016)粵0183民初901號
本案是關于招聘信息中的年齡歧視,原告57周歲,被告公司在其招聘信息中要求大客車司機年齡為18周歲至45周歲。
原告訴請:第一,被告招聘宣傳上的年齡要求應更正為26-60周歲;第二,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第三,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8000元;第四,訴訟費由被告支付。
法院判決:一、被告向原告口頭賠禮道歉;二、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三、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2)?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2020)浙01民終736號
本案是關于就業歧視中的地域歧視,原告戶籍河南南陽,在互聯網平臺投遞被告公司職位,公司認為不合適,原因是原告系河南人。
原告請求:第一、判令被告公司向原告口頭道歉;第二、判令被告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連續十五日在《人民日報》、《河南日報》、《浙江日報》上向原告登報道歉;第三、判令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撫慰金6萬元;第四、訴訟費、公證費等一切與訴訟相關費用由被告公司承擔。
一審法院:一、被告支付精神撫慰金及合理維權費用損失共計10000元;二、浙被告向原告進行口頭道歉并在《法制日報》公開登報賠禮道歉(道歉聲明的內容須經原審法院審核);三、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 行政責任
(1)? 針對不真實招聘信息的行政責任
1)《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六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某些地方政府部門出臺了更為詳細的處罰明細,如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9年出臺的《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2)《人才市場管理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廣告發布者發布虛假人才招聘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處罰”。
《人才市場管理規定》于2001年實施,最后一次修訂在2019年?!稄V告法》歷經三次修改,通過查閱三版《廣告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處罰中的《廣告法》應該是指1994年的《廣告法》。但是,1994年的《廣告法》第三十七條后又修改為2015年和2018年版《廣告法》第五十五條。修改后的《廣告法》大大加強了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虛假招聘廣告的責任。另外,2018年工商行政管理局組建為市場監督管理局。因此,對于虛假的招聘信息,市場監督管理局可依照2018年版《廣告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事不再罰”是行政法領域重要的原則。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17)第二十四條,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根據將在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第二十九條,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范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對于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發布虛假招聘廣告的行政處罰,明確規定了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即虛假的招聘廣告將可能依照《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處罰:“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
(2)? 針對歧視性招聘信息的行政責任
根據《人才市場管理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以民族、性別、宗教信仰為由拒絕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標準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員的,以及向應聘者收取費用或采取欺詐等手段謀取非法利益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并處10000元以下罰款。
案例:2017年西昌某火鍋店在招聘收銀員的過程中,委托微信推廣員陳某在朋友圈發布招聘信息進行宣傳,陳某在招聘信息中確有“不要彝族”等違反民族平等的限制條件,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有關部門已責令西昌某火鍋店停業整頓,并向社會公開道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給予陳某行政拘留處罰。[10]
(二)? 網絡招聘服務機構發布招聘信息的義務和責任
針對招聘信息,網絡招聘服務機構的主要義務及其責任如下:
通過上文的整理,如服務臺賬的存儲期限由最開始的未明確規定,到“保存2年以上”,再到現在的“保存時間自服務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罰款金額從最開始的“一千元以下”,到“1萬元以下”,再到現在最高處罰可以責令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我們清楚地看到:網絡招聘服務機構合規標準在被不斷的明確和提高,對應的責任上限也在不斷提高。
四、文章小結
用人單位和網絡招聘服務機構經常忽視的網絡招聘信息隱藏著突出的法律風險。用人單位應提供真實、合法的招聘簡章;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應建立相關的制度,切實履行審查、存儲等義務。我們建議用人單位和網絡招聘服務機構及時關注法規法規的變化,在履行相關義務時最好適當高于法定標準。我們將在后續的網絡招聘系列文章中,進一步對相關的法律和實務問題進行分析和闡述。
上下滑動查看注釋
[1] 來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7/17/content_5306967.htm,最后一次訪問日期:2021年3月21日。
[2] 來源: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bmgz/202001/t20200103_351212.html,最后一次訪問日期:2021年3月19日。
[3] 來源: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bmgz/201901/t20190103_308093.html,最后一次訪問日期:2021年3月19日。
[4] 來源: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bmgz/202012/t20201223_406512.html,最后一次訪問日期:2021年3月20日。
[5] 《人力資源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給個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6] 《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核驗、登記義務的;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報送有關信息的;
(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違法情形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或者未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保存義務的。
法律、行政法規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7]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
[8]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精準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6]14號)“五、確保信息安全。各地各高?!J真審核用人單位資質和招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嚴禁發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別、民族等歧視性招聘信息……”。
[9] 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20〕5號)?“6. 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各省級教育部門要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為限制性條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單位招聘黑名單制度……”。
[10] 來源:西昌發布,https://mp.weixin.qq.com/s/TDlBp1DF8GZmo3if8MMQMA, 最后一次訪問日期:2021年3月19日。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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