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馬遜平臺,不管是經驗豐富資深賣家,還是用亞馬遜賣家工具增強運營能力的新手賣家都踩過各種各樣的坑。有些坑可以通過經驗或者工具避免,但有些“坑”,即便是老賣家也可能不知道。
近日,就有賣家發帖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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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平臺,不管是經驗豐富資深賣家,還是用亞馬遜賣家工具增強運營能力的新手賣家都踩過各種各樣的坑。有些坑可以通過經驗或者工具避免,但有些“坑”,即便是老賣家也可能不知道。近日,就有賣家發帖稱,自己遇到了一個巨“坑”。從帖子中可以看到,這位賣家做的是Cell Phones & Accessories 這個類目,本來亞馬遜的傭金收費應該是15%,但在上個月,這位賣家發現該類目的一個產品在7.12號之后被收取了45%的傭金,于是就開case問客服,沒想到客服給出的回復竟是"商品標題含有kindle字樣,所以要收取45%的傭金。”收取45%的傭金,對于一位普通賣家來說,這誰頂得住啊。于是,該賣家就打電話給客服,并提出了兩點疑問:1、該商品于6月份開始銷售,最初收取的傭金是15%,沒有疑問,但是在他并沒有改動listing的前提下,到了7.12號,該ASIN就突然被收取45%的傭金,期間并沒有什么特殊的通知,這樣雙重的收費標準,這位賣家表示沒有辦法接受。2、賬號中也有同樣的listing(創建超過半年)也使用了kindle字樣,但是并沒有出現這樣的問題,仍然以15%的收費標準來收取傭金。最后客服也沒有招了,只能說調查后郵件溝通。辛辛苦苦等了一個月,終于有回復了,客服給這位賣家統計了多收費的訂單,幫他提交財務部門索取賠償。本以為這事就此了結,沒曾想這位賣家的索賠申請兩次都被駁回了,而且理由還不一樣。第一次的理由是這位賣家的類目被放在gl_digital_products_3_accessory,(一個賣家后臺沒辦法設置的類目)所以要收取45%的傭金。第二次的理由就是賣家的商品使用Kindle等詞匯,所以傭金的收取按照45%。對于這樣的解釋,這位賣家認為非常的不合理:1、該商品在最初售賣的時候就使用了Kindle詞匯,而我們將商品放在external-cell-phone-battery-packs這個類別,也就是wireless這個大類里面,你們可以查看銷售記錄,系統最開始的收費是15%。如果最開始收費15%是錯誤的,那么亞馬遜就存在誤導我們賣家,讓我們繼續銷售,在7.12之后在我們沒有改動listing的前提下,突然改變收費方式而不予以通知,以商品使用Kindle等詞匯為由而要收取45%的傭金,這樣的雙面的收費標準我們沒有辦法接受。2、另外,我們有其他listing也同樣使用kindle字樣,這樣的listing已經存在半年之久,收費仍然是按照15%,如果你們還要以產品使用kindle等字樣而要收取45%為理由,那就只能說明系統存在抓取漏洞,而這樣的錯誤不應該由我們賣家承擔。3、Amazon Device Accessories這個類目是45%,這個的確是明文規定的。但是我們賣家后臺根本沒辦法設置這個類目,我們是在Cell Phones & Accessories里面創建這個產品的,那么就應該收取15%的費用,如果title含kindle字樣的話而被收取45%, 應該有個紅色警告,或者不讓我們創建listing。對于這個問題,還有賣家給他支招:據了解,亞馬遜已從今年的6月5日開始實施了新的傭金收取標準,涉及的產品類目非常廣泛,剛需類產品傭金普遍下調,法國站TVs, Laptops 和Computers的傭金比例上調到7%,總體上平臺收取的傭金上漲了不少。所以說以后這種情形的傭金還可能會上升,到時候可能不止45%了,要想不出現類似的情況,佩佩先幫各位賣家回憶一下亞馬遜設備配件原則。亞馬遜設備配件商品的所有信息必須符合亞馬遜設備配件的合理使用和兼容性準則。具體而言,賣家應謹記以下要點:商品名稱(指商品或其包裝上顯示的名稱)不得含有“Amazon”、“Kindle”、“Fire”、“Kindle Paperwhite”、“Kindle Voyage”字樣或任何亞馬遜圖形符號、徽標、圖標或其他商標。對于您在亞馬遜網站上的商品詳情頁面,只能以引用的方式使用“Amazon”、“Kindle”、“Fire”、“Kindle Paperwhite”或“Kindle Voyage”,以此表明您的商品可與亞馬遜設備搭配使用或與之兼容。例如,可接受的商品標題包括“可與 Kindle 搭配使用的紅色保護套”、“適用于 Kindle 的紅色保護套”或“與 Kindle 兼容的紅色保護套”。如果配件商品的商品標題或商品描述中帶有“Amazon”、“Kindle”或“Kindle”Paperwhite”、“Kindle Voyage”字樣,或者標明可與亞馬遜設備搭配使用或與之兼容,則應將此類商品歸入“亞馬遜設備配件”分類。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我要開店”費用價目表。除非依據亞馬遜的明確書面許可,否則,您不得在網站、商品、包裝、手冊、促銷或廣告上,或與其相關的場合,或出于其他任何目的使用亞馬遜徽標或其他任何亞馬遜圖形符號、徽標、圖標或其他商標。想要不被“坑”,這些各位賣家還是要謹記。最后,你還遇到過亞馬遜的哪些“坑”呢?歡迎留言來討論。(來源:跨境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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