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據外媒報道,澳大利亞財政部已下令該國競爭監管機構制定強制性行為準則,以規范科技巨頭和新聞媒體公司之間的商業交易。按照此要求,這將迫使 Facebook 和谷歌為使用
4月20日,據外媒報道,澳大利亞財政部已下令該國競爭監管機構制定強制性行為準則,以規范科技巨頭和新聞媒體公司之間的商業交易。按照此要求,這將迫使 Facebook 和谷歌為使用澳大利亞媒體公司的內容而相關費用。
澳大利亞財政部長喬希·弗萊登伯格(Josh Frydenberg)表示,通過要求谷歌和 Facebook 等數字平臺為新聞媒體企業制作的內容付費,強制性準則將有助于“公平競爭”。他解釋稱:“只有那些制作內容的人獲得相關報酬才是公平的。”
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最初努力制定一項自愿行為準則,以解決數字巨頭和傳統媒體之間的議價能力失衡問題。然而,該機構后來告訴澳大利亞政府,圍繞內容付費問題達成自愿協議的可能性“不大”。
科技巨頭可能不得不更清楚地向消費者說明他們的私人信息是如何被使用的,以便獲得人們的同意,并因違反隱私法而面臨重大處罰。強制性準則將涵蓋數據共享、在線新聞內容排名和分享新聞收入等問題。它將通過懲罰和制裁來執行,并將包括一個具有約束力的爭端解決程序。
關于自愿準則的談判原本預計將持續到 11 月,然而,新型冠狀病毒危機促使政府指示 ACCC 停止這些努力,并開始制定強制性準則。澳大利亞通信部長保羅·弗萊徹(Paul Fletcher)表示,疫情加劇了媒體部門的財務困境。他說:“澳大利亞需要強大而可持續的新聞媒體生態系統,政府已經認識到公共利益新聞的重要性。”
強制性準則將與擬議的自愿守則具有相同的要素,但也將包括懲罰和具有約束力的糾紛解決機制,用于數字平臺和新聞業務之間的談判。它還將定義涵蓋的新聞內容,并將涵蓋谷歌搜索和 Facebook 主要平臺以外的服務,如 Instagram 和 Twitter。
在幾年內,像谷歌和 Facebook 這樣的公司將吞噬半數以上的本地廣告收入,只給傳統媒體留下殘渣。弗萊徹稱:“媒體公司正面臨巨大的財務壓力,疫情導致整個行業的廣告收入大幅下滑。數字平臺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來提高新聞媒體提供商運營的透明度,因為它們對新聞媒體機構建立和維持受眾以及從其制作的媒體內容中獲取資源的能力具有重大影響。”
ACCC 正在制定相關準則,這是其 2019 年數字平臺調查提出的一系列建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弗萊登伯格當時曾表示,那次調查報告發現,在澳大利亞,谷歌和 Facebook 在在線廣告收入中占據了很大份額,盡管它們的大部分內容來自媒體機構。
據報道,就像美國和其他地方的報紙和媒體一樣,澳大利亞的報紙和媒體由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而受到經濟低迷的沉重打擊。澳洲大型媒體公司要求員工接受減薪,幾家報紙也因廣告收入大幅下滑而停刊。
強制性行為準則草案將于 7 月底發布,以征求公眾意見。谷歌和 Facebook 沒有立即回復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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