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搶注是指明知是他人先應用的商業標識,以不正當手段搶先申請商標注冊的行動。 它法律特征如下: 首先,被搶注的對象是他人的商業標記,包含不同類別的商標、未注冊商標或已注冊的知...
商標搶注是指明知是他人先應用的商業標識,以不正當手段搶先申請商標注冊的行動。
它法律特征如下:
首先,被搶注的對象是他人的商業標記,包含不同類別的商標、未注冊商標或已注冊的知名人物的姓名或肖像等。
其次,以不符合商業道德、競爭倫理或法律規定等方法,申請注冊行動未經所有者允許,搶先注冊。
更后,知道該標記屬于他人,惡意搶注者以自己的名義申請注冊。主觀上,他們有意先應用他人的商業標記,并通過注冊獲得必定的影響。
以下是常見的商標搶注行動:
1、搶注他人在先應用未注冊的商標注。
2、將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搶注在非核定應用的產品或服務商;
3、搶注他人已經注冊的知名商標的簡稱或俗稱。
4、搶注名人或肖像的商標。
一旦發覺自己的商標被搶注,那么應當采用什么辦法?
對于正在申請中尚未同意注冊的商標,可以第一時間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以中國商標法為例,美國等其他 也可以采用相似辦法。
《商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商標局對初步審批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應該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12個月內,聽取異議人和異議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說,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議,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異議人。
商標局決議注冊的,應該出具商標注冊證書并予以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發表注冊商標無效。
因此,如果被搶注者發覺標記被搶注,為了在商標成功注冊前進行補救,需要注意并跟蹤商標的狀況,以便在初步審批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異議,并預備相應的證據資料。
以上就是和賣家們分享的常見的商標搶注行動及采用辦法,希望對跨境賣家有幫助。ESG跨境以專業、貼心的服務讓用戶安心、放心腸開展跨境業務,幫助更多用戶將優良的產品和服務以更高效的方法帶到全球市場更好的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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