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S誤區解析
歐盟新型增值稅(VAT)已經正式實行。以此為基本,OSS營運而生。雖然已經有很多關于新規矩的文章,而且歐盟本身也制訂了很多指點文件,但是這一龐雜的法規仍然存在著問題。為此,分析OSS的幾個誤區。
誤會1:新規矩會影響所有的電商賣家。
實際上,該計劃出臺后,重要針對賣家是:
(1)向歐盟花費者銷售商品和服務;
(2)參與貨物的運輸(間接參與)。
誤會2:OSS項目是強迫性的。
VAT籌劃包含三個一站式服務(OSS)籌劃:聯盟籌劃、非聯盟籌劃和進口(IOSS)籌劃。結盟和非結盟籌劃許可賣家僅在一個歐盟國度登記,并可以申報其他歐盟國度的增值稅;而進口籌劃則許可賣家進口貨物免征增值稅:賣家在出售時對花費者所在國征收增值稅,而不是在貨物進入歐盟境內時支付。
對于賣家,上述三個條款均為可選。盡管他們的目標是要簡化服從性,但是賣家實際上有足夠的理由不應用它們。而且,賣家在OSS報表中不能扣除進項增值稅,因此在其他國度發生大批相干費用的賣家可能更愿意在本地注冊而非OSS計劃。
誤會3:聯盟籌劃只針對歐盟賣家。
歐盟賣家和企業可以應用聯盟籌劃,而非聯盟籌劃則是針對非歐盟賣家和企業的,賣家通常存在一個誤區。
在服務供應方面也是如此,非歐盟企業采取非聯盟籌劃,而在歐盟成立的賣家注冊應用聯盟籌劃。但是,如果非歐盟公司在歐盟內部遠程出售貨物(即從一個歐盟國度向另一個國度出售貨物),也可以在聯盟籌劃中登記。而這類出售情形并不包括在服務業的非歐盟項目中。因為每一項籌劃所針對的是不同的服務供給,非歐盟企業最終可能須要三種計劃進行登記:歐盟籌劃向歐盟供給貨物,非歐盟籌劃供給服務,而非歐盟籌劃出售來自第三國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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