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體系,保障消費者權益
據商務部網站資訊,商務部、財政部等6部門近日結合宣布《關于完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白,依照“政府部門、跨境電商企業、跨境電商平臺、境內服務商、花費者各負其責”的原則,明白各方義務,實行有效監管。樹立健全網購保稅進口商品德量追溯系統,追溯信息應至少涵蓋國外啟運地至國內花費者的完全物流軌跡,勉勵向海外發貨人、商品生產商等上游溯源。本通知與2019年1月開端實行。
其中對于跨境電商企業的請求是:
1、樹立商品德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包含收發貨質量管理、庫內質量管控、供給商管理等
2、樹立健全網購保稅進口商品德量追溯系統,追溯信息應至少涵蓋國外啟運地至國內花費者的完全物流軌跡,勉勵向海外發貨人、商品生產商等上游溯源。
3、平臺要樹立商品德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在網站醒目地位及時宣布商品風險監測信息、監管部門宣布的預警信息等。督促跨境電商企業增強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當商品產生質量安全問題時,敦促跨境電商企業做好商品召回、處置,并做好報告工作。對不采用自動召回處置辦法的跨境電商企業,可采用暫停其跨境電商業務的處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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