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行業迎來好消息,快來接收~
跨境電商行業迎來好資訊!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履行。
一、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元進步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0元進步至26000元。
關于完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籌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度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籌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度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增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行業的健康發展,營造公正競爭的市場環境,現將完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元進步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0元進步至26000元。
二、完稅價錢超過5000元單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依照貨物稅率全額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花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值的,應按一般貿易管理。
三、已經購置的電商進口商品屬于花費者個人應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出售;原則上不許可網購保稅進口商品在海關特別監管區域外開展“網購保稅+線下自提”模式。
四、其他事項請持續依照《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有關規定履行。
五、為適應跨境電商發展,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進行了調劑,將另行頒布。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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