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的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不同
在公司的知識中,我們經常會接觸到公司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這三個種類,如果不經細心分辯的話,可能容易將他們混雜,那么他們有什么差別呢?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解答一下。
法人代表
它是指根據法人內部的規定,擔負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和責任的人。其行動被視為法人的行動,其行動所發生的一切法律權力和責任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代表就是指代表企業法人行動的自然人,法人代表有三大類: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就是指代表企業法人行動的自然人,法人代表有三大類: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時自始有效,有法律直接授予。剩下兩種是由公司授予權力,代表公司情勢具體行動的自然人。企業的法人代表的義務和責任是在不同的場所要承擔不同的法律義務,種類多樣。
法定代表人
它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實行民事責任的重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公司法人
它是指企業的一種組織情勢,以營利為目標的社團法人。在資本主義國度中也稱為商事董事,是按照商法或有關法律成立的營利目標的企業組織,包含無窮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兩合公司等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于大陸法有所不同,既包含營利性的也包含非營利性的,且僅指有限義務。我國目前的公司情勢多樣,大體上分為集資型和非集資型兩種。集資型公司相似于西方國度的公司,是由股東投資而成立,為企業聯營的一種主要情勢,非集資型公司屬單一企業性質。我國的法人特色在于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動設立,以營利為目標,設立人不限,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類型法人及個人,其規范根據,比如《公司法》等。公司法人的分類有兩種,一種是有限義務公司,另外一種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義務公司是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設立的公司法人,而股份有限公司時采用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的公司法人。
依據我公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力才能和民事行動才能,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力和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法人是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而法人代表則指依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負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力和責任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個肯定的法律概念。
總的來說,法定代表人是負責的人,公司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后臺組織,但是法定代表人可以任命法人代表,這就是法人問題的總結,信任會給各位必定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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