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優先權如何獲得?兩種措施幫你獲得優先權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有兩類人享有商標申請的優先權——
第二十五條規定優先權及其手續
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六條國際展覽會中的臨時保護
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商標優先權辦理途徑
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有兩種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北京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顯然,如果你在外省,或者更慘點,在國外,那么多次往返首都辦理商標,確實不劃算,而且如果你是港澳臺,或者外籍華人,那么在中國辦理商標,就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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