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關于稅收的規定
一、稅收體系和制度
(一)聯邦國家的分稅制
德國是聯邦制國家,其行政管理體制分聯邦、州和地方(鄉鎮)三級。每一級行政管理有各自的職能和分工,為履行這些職能而產生的費用也由其承擔。因此,德國納稅人所繳納的稅費并不統一劃入聯邦財政,而是實行分稅制,即將全部稅收劃分為共享稅和專享稅兩大類。共享稅為聯邦、州、地方三級政府或其中兩級政府共有,并按一定規則和比例在各級政府之間進行分成;專享稅則分別劃歸聯邦、州或地方政府,作為其專有收入。近年來,隨著歐盟經濟一體化的不斷加深,其對各成員國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財政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影響力。因此現在也有人認為應將歐盟作為德國稅收體制中的第四級。在上述四級稅收分享中,聯邦所占的比重最大,其次是州,再次是地方,最后是歐盟。
德國稅收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基本保持在21%—25%左右,總體上呈現穩中一文帶你了解澳門公司注冊流程、年審、轉股、公司公證有降的趨勢。目前,德國各級政府共征收約30多種稅。盡管稅目繁多,但重點卻十分突出:主體稅種是所得稅和增值稅,二者分別占德稅收總額的約三成和四成。其余各種稅的總和占約30%。
表1:德國各級稅收分享情況簡表
——水和能源供應、短途公共交通、綠化、市鎮管網、垃圾清運
——幼兒園和學校建設
——社會救濟
——建筑項目審批,登記備案
(二)德國的稅務機構
德國政府稅務管理機構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聯邦財政部和各州財政部共同構成德國稅務管理的高層機構。聯邦財政部主要通過其所屬的聯邦稅務總局(Bundesamt fr Finanzen)履行有關稅收規劃和管理的職能。聯邦財政部和州財政部每年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就稅收政策、分享比例等問題進行協商,二者無指導或領導關系,系平級機構。
高等稅政署(Oberfinanzdirektion)是德國稅務管理的中層機構,負責轄區內稅法和有關征管規定的實施,并就與稅收相關的問題在聯邦和州政府間進行協調,其轄區和所在地由聯邦和各州協商確定。高等稅政署內設分管聯邦稅和地稅事務的多個部門。管理聯邦事務的部門一般包括關稅與消費稅處、聯邦財產處等;管理州事務的有財產稅與流轉稅處、州財產處等。德國現有18個高等稅政署,在巴符州、巴伐利亞州和北威州各設2個,不來梅州沒有,其他州各設1個。
地方稅務局(Finanzamt)是德國稅務管理的基層機構,負責管理除關稅和由聯邦負責的消費稅(Verbrauchsteuer)之外的所有稅收。企業和個人報稅、繳稅和申請減、免、退稅都需到注冊地或居住地的地方稅務局辦理。
二、主要稅賦和稅率
(一)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法律依據是《所得稅法》(EStG)。德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分為無限納稅人和有限納稅人。德國常住居民(在德有長期或習慣住所)承擔無限納稅義務,按其國內外的全部所得納稅;中國海關關稅怎么計算 香港到深圳的關稅收多少【多圖】【下載】非德國常住居民承擔有限納稅義務,通常僅按其在德國境內的收入繳稅。
根據德國《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收入所得稅征收的范圍包括:
— 從事農業和林業的收入
— 從事工商業的收入
— 從事自由職業的收入
— 受雇工作所得
— 投資所得
— 租金收入和著作、專利等所得
— 其他收入
上述收入總額減去法律所允許的免稅數額(7664歐元)后的余額,即為應稅所得。
個人所得稅是按超額累進稅制征收的,目前的最低和最高稅率分別是15%和45%(25萬歐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和適用最高稅率的收入金額都因納稅人的婚姻狀況和子女狀況不同而各異。
德國個人所得稅主要采用“分期預繳、年終匯總核算清繳、多退少補”的辦法征收,但對工資、利息、股息和紅利等所得則采用預提法進行來源課稅。個人所得稅項下兩個最主要的子稅種是工資稅和資本收益稅。
1.工資稅
工資稅是個人所得稅最重要的一種征收形式,工資稅金額由稅務部門制定的工資稅對照表確定。在德國,雇主有義務在向雇員發放工資或薪金時代扣工資稅。
在工資稅對照表中,將納稅人分為6級。其中,單身、離異或雖已婚但長期分居的雇員屬第1級;符合第1級條件的雇員,如與至少一個孩子同住且有撫養義務,則被歸入第2級;已婚且未長期分居,但配偶無工作收入的雇員屬第3級;已婚、未長期分居,且雙方均有工作收入,收入高低接近時,可選擇第4級;符合第4級條件的雇員夫婦,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選擇一個按第3級納稅,另一個按第5級納稅;對于從事兩份以上工作的雇員,其第二份(及第三、四……份)工作的工資按第6級納稅??偟目矗?級納稅額最少,向上依次是第2級、第1級和第4級(基本相同)、第5級、第6級,現舉例說明如下:
表2:工資稅劃分等級
2.資本收益稅
資本收益稅是對個人或企業納稅人獲得的公司紅利、存款及帶息證券利息等的課稅。向股東支付紅利須代扣20%的紅利稅,在支付銀行存款、固定利息債券和其他帶息有價證券產生的利息時要征收30%的利息稅(從2009年起降至25%)。
(二)公司所得稅
公司所得稅又稱公司稅或法人稅,其法律依據是《公司所得稅法》(KStG)。以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成立的企業是德國公司所得稅的納稅主體。公司所得稅納稅主體分為無限納稅人和有限納稅人,凡總部和業務管理機構在德國境內的公司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就其境內外全部所得納稅;凡總部和業務管理機構不在德國境內的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在德境內所得納稅。
公司所得稅屬聯邦稅,公司所得分紅前后的稅率現統一為25%。公司所得稅的征收方法與個人所得稅類似。
(三)團結附加稅
1990年兩德統一后,為支付統一帶來的財政負擔和加快東部地區建設,于1991年開征此稅。原計劃為臨時稅收,1993年曾一度廢止,后于1995年恢復。個人和公司均是該附加稅的征收對象,其稅基是同期個人和公司應繳納的所得稅稅額,稅率為5.5%。
(四)營業稅
營業稅是由地方政府對企業營業收入征收的稅種,其法律依據是《營業稅法》(GewStG)。所有在德國經營的企業都是該稅種的征收對象,不論其企業的法律形式是人合公司還是資合公司。該稅的稅基是企業當年的營業收益,根據《公司所得稅法》計算出的利潤經過《營業稅法》規定的增減項修正后計算得出。
營業稅的稅率確定方法比較特殊,先由聯邦政府確定統一的稅率指數(Steuermesszahl),再由各地方政府確定本地方的稽征率(Hebesatz),稅率計算公式如下:
稅率指數稽征率 稅率指數稽征率
-------------------- (1+ -----------------------)
10000 10000
目前,德聯邦政府確定的稅率指數是5。各地方政府確定的稽征率一般在300至500之間,其中,法蘭克福和慕尼黑為490,漢堡為470,漢諾威為460,杜塞爾多夫為455,科隆為450,不來梅和斯圖加特為420,柏林為410。這樣,企業承擔的實際營業稅稅率約為20%左右,其中法蘭克福和慕尼黑為19.68%,漢堡為19.03%,漢諾威為18.70%,杜塞爾多夫為18.53%,科隆為18.37%,不來梅和斯圖加特為17.36%,柏林為17.01%。
近年來,德部分地區通過降低稽征率以減輕當地企業的營業稅稅負,并以此作為促進新企業建立和吸引外來投資的一項優惠措施。
(五)增值稅
增值稅屬共享稅,是德國最重要的稅種之一,征收范圍涉及商品生產、流通、進口環節和服務等領域。
德國的增值稅體系要求由最終消費者實際承擔增值稅,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增值稅并不是企業的稅務負擔。增值稅采取發票扣稅法征收,一般稅率為19%,部分商品(如食品、農產品、出版物等)稅率為7%。原則上對所有在德國國內發生的產品和服務交易均須征收增值稅,但對有些商業活動予以免稅,如出口、部分銀行和保險業務。
增值稅稅基是商品或服務的交易凈價。在德國,所有貨物和服務的商業交易都要開具發票,發票上要列明貨物或服務的價格(凈價),適用的增值稅率、稅額和最終含稅價(總價)。貨物或服務購買者所要支付的就是發票中列明的含稅總價。
企業在出售產品或服務之前通常需購買其他企業的產品或服務,用于再加工或應用(而非自己消費),購買時支付的款項中也包含了增值稅。這一部分預交的增值稅可在該企業每月或每季度申報應納增值稅稅額中扣除。
(六)地產稅
德地方政府每年向在其轄區內的房地產所有者征收地產稅。地產稅又分對農林業用地征收的“A類”和對其它用地征收的“B類”兩種,稅基是根據評估法確定的房地產價值(該地產價值由各地稅務局確定,每6年核定一次,與市場價格無關),稅率的確定過程與營業稅類似,也是由德聯邦政府制定統一的稅率指數(Steuermesszahl),然后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確定稽征率(Hebesatz),二者的乘積即是地產稅稅率。
對于A類地產稅,全德統一的稅率指數是6‰,2003年全德各地方平均稽征率是282%;對于B類地產稅,根據房地產種類不同,西部地區的稅率指數一般在2.6‰至3.5‰之間,東部地區的稅率指數在5‰至10‰之間,2003年全德各地方B類地產稅的平均稽征率是418%。
(七)地產購置稅
在德國境內進行房地產買賣需繳納地產購置稅。該稅稅基是地產交易標的物的實際交易價格或依法估定的價格,稅率是3.5%。
(八)其他有關稅種
除上面提到的主要稅種,我企業在赴德投資經營時常會遇到的稅種還包括機動車稅(Kraftfahrzeugsteuer)、礦物油稅(Mineral lsteuer)和保險稅(Versicherungsteuer)等。
注冊德國公司德國位于歐洲西部,是高度發達的工業國。在汽車和機械制造、化工、電氣等為支柱產業,占全部工業產值的40%以上。德國出口業素以質量高、服務周到、交貨準時而享譽世界。主要出口產品有汽車、機械產品、化學品、通訊技術、供配電設備和醫學及化學設備。主要進口產品有化學品、汽車、石油天然氣、機械、通訊技術和鋼鐵產品。是世界第二大商品出口國和第三大商品進口國,同時在醫學研究、技術創新等多個領域中處于世界前列。
注冊成立的優勢
1.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可迅速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國際法律地位高,受歐洲聯盟保護;
2. 非德國公民在注冊成立德國公司后,可自由在境內或境外經營,可于境內外/開立銀行帳號;
3. 利用德國公司名義買賣物業、國際貿易、資金出入境自由、可信度高;
4.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可使稅收能保持在最低水準。
-客戶必須提供如下檔和資料
1. 擬注冊德國公司的英文/德文名稱3個備查(如有);
2. 注冊設立德國公司的目的/原因及經營范圍;
3.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要求股東核查/驗資,注冊資本不低于歐元EUR 25,000,在公司成立之前,配額持有者必須要在德國銀行存入已繳全額股本(到位資金),隨同公司文件提交說明在德國銀行有資本帳號的證明文件(提供證明書);
4. 提供至少1名股東的護照影印本(必須是中英文的公證檔、并載明出生日期和住所);
5. 管理人員簽名的委任書,授權當地代理人向主管的商業和公司登記處提交登記文件。
申請德國公司資料準備后,由我方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全套資料已包括下列各項 (資料文字為德文)
1. 德檔;
2.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的注冊地址和德國公司營業地址,并委任1名德國當地居民擔任董事(非德國公司股東);
3. 德國政府簽發的證書(C.T.)/ 營業執照,在德國官方憲報上發布注冊成立德國公司通告;
4.財稅顧問的作用是什么 德國公司組織大綱及組織細則(M A),德國公司股票簿,定之股東、董事、秘書及公司會議記要;
5. 德國公司金屬鋼?。–ommon Seal),銀行支票簽名原子印章。
設立德國公司的費用及其它事項
1.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總費用EUR ***/ RMB ***。該費用包括德國公司注冊處費用、德國政府稅號、德國律師及翻譯、德國營業位址、委託當地代理人、檔印刷、德國官方憲報刊登等費用;
2. 客戶確定申請注冊德國公司后,簽署委託書,預收總費用的70%作為預付款,德國公司注冊完成后再付清余款。
注冊德國公司說明
1. 注冊德國公司:申請人須提供德國居民擔任董事或公司擔保人;
2. 注冊德國公司:申請人須出具EUR ***歐元注冊資本銀行證明。
(一)營業申報
凡在德開展營業活動的,均需履行申報手續。申請者應書面向當地政府的“經濟與秩序局”(有的地方稱“營業登記管理處”)進行營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Gewerbeschein)。擴展營業范圍時,比如在經營范圍內或作為附加營業在公共場所安裝自動售貨機(如售香煙或糖果),也需要申報。申報表的副本將由上述機構分別送達當地的稅務局、職業合作社和工商會,自己不必再分別另行申報。如果違反條例,未申報或未及時申報,將被處以罰款。申報費用較低,一般是18歐元。如果需要審批,則需另交審批費。
如果是個體企業,由企業主申報;有限責任公司由總經理申報;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東申報;民法公司或無限責任公司由股東申報;股份公司或注冊協會由董事長或理事長申報。
如果是法人(如有限責任公司),還需提供商業登記注冊復印件;需審批行業的批文;如果是手工業企業,須提供“手工業卡” (Handwerkskarte)。
(二)商業登記注冊
公司必須以經營對象或者以全體股東的姓名或至少一名股東的姓名加上表明公司形式的附注作為公司的商業名稱。除股東外,其他人員的姓名不得用于公司的商業名稱。資合公司的商業名稱必須附有“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字樣。公司的名稱不可使人對公司的營業范圍產生誤會,并且應與已經在法院辦理過登記的當地其它公司的名稱有明顯的區別。
注冊費用因注冊資本多少而不等,通常包括法庭費、公證費、登報費以及咨詢費等。請情請咨詢。
在登記注冊之前,有限責任公司繳付現金出資總額至少要達到法定最低注冊資本的50%,即1.25萬歐元,其余部分可以用實物出資,實物出資必須在公司登記之前向公司繳付完畢。此外,如果公司是由一人設立,設立人還必須為未繳付的資本余額提交擔保。股份資本可用現金、實物繳付,但實物出資需要經過評估確定實物價值。
按照德《商法典》,成立公司必須在地方法院以公開可信的形式,即通過公證進行商業登記注冊,以載入商業登記簿。商業登記簿分A、B兩類。單個商人和人合公司登記入A類(注冊號為HRA…),資合公司登記入B類(注冊號為HRB…)。股份公司商業登記注冊手續較復雜,辦理之前請向有關公司法、經濟法律師或稅務顧問詢問。登記手續必須由地方法院認可的公證師辦理,公證師向地方法院提交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簽名的商業登記申請,并附帶下列材料:
1. 經過公證機構公證的國內母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同時必須提供母公司授予的經過公證的董事長(法人)授權書正本和經我外交部領事司或有關省市外辦及德駐華使(領)館領事部認證的德文譯本;
2. 翻譯成德文的的原件或經過官方證明的復印件;
3. 股東名單;
4. 股東授權書;
5. 公證師出具的證明;
6. 護照(用于個人登記);
7. 居留與工作許可;
8. 營業執照(也可先注冊再辦營業執照)。
如果是通過委托成立公司,需要提交翻譯成德文的委托書原件或經過官方證明的復印件。
公司的商業登記注冊需要在德《聯邦公報》和地方報紙或《法蘭克福匯報》、《世界報》等全德性報紙上發表公告,正式注冊才算完成。注冊之后不需要再到其他報刊等媒體公告。
特別聲明: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ESG跨境電商觀點或立場。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ESG跨境電商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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