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亞馬遜將代繳歐洲VAT,賣家利潤將縮水20%
亞馬遜已經官宣代繳歐洲VAT,自2021年7月1日起:
1、在以下情況中,亞馬遜須要針對賣家在平臺的B2C商品出售收取和代繳增值稅:
商品從歐盟地址發往歐盟買家,但您(出售伙伴)的公司注冊地址不在歐盟境內;
商品從非歐盟地址直接發往歐盟買家,且貨件價值不超過€150,這些貨件需遵照特定的報關和貼標請求。
2、價值不超過€22的進口小包裹不再免除增值稅。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進口電子商務包裹無論價值多少均需繳納增值稅。
3、歐盟境內遠程出售的現有起征額將棄用,新起征額為€10000,實用于歐盟全境。這不實用于在您公司注冊地址所在國度/地域境外進行的出售,也不實用于亞馬遜須要收取和代繳增值稅的出售。
4、歐盟將推出名為“Union One Stop Shop” (“Union-OSS”)的可選增值稅申報程序。借助這一簡化的申報程序。借助這一簡化的申報程序,公司注冊地址在歐盟境內的出售伙伴可以在其所在成員國為其在歐盟全境進行的遠程出售統一申報增值稅。
賣家應注意的是,這些變革不會影響向歐盟B2B買家出售或配送商品,在此類出售中,歐盟地域當前的增值稅申報請求將持續實用。賣家仍需符合其持有庫存的歐盟國度/地域的增值稅注冊請求。
為了區分不同的情形,我們分成B2B和B2C兩個大類來講授:
B2B
英國境外庫存向英國買家配送商品,且該買家在英國登記了增值稅(企業及機構買家):則亞馬遜無需代收和代繳增值稅,已登記增值稅的買家可通過其增值稅申報單自行申報英國增值稅。B2C
自發貨(從英國境外向英國買家配送商品):
1、托運商品的價值不超過£135(單件物品扣除運保費之后的凈價值),必需由亞馬遜代收代繳實用的增值稅,對于托運價值低于£15的商品,將不再享受的增值稅豁免政策。
2、托運商品的價值超過£135(單件物品扣除運保費之后的凈價值),則和目前一樣,賣家仍需自行繳納增值稅和所有進口關稅。
B2C——FBA或海外倉(從英國境內的庫存向英國買家配送商品):對于在英國境內應用亞馬遜物流和應用第三方配送方法的賣家,無論商品價值如何,都一律由亞馬遜代扣代繳。多數中國賣家符合這一條件。
弄清晰哪些須要代扣代繳之后,我們再探討一下怎么扣、扣多少的問題。
平臺代扣代繳的方法是店鋪每成交一筆,平臺就依照20%的稅率扣除此筆交易的稅金,注意,由于平臺直接依照成交價扣除稅點,平臺默認交易價為含稅價,建議賣家將出售價加上稅點。
那么稅金由平臺代扣代繳之后,賣家是否不用再申報了呢?
答案是否認的,平臺只負責將代扣的稅金轉交給稅局,但是并不會幫賣家做VAT申報,所以賣家還是須要在申報期內按時提交申報。
代扣代繳之后申報工作跟之前的差別:
1、之前是先申報再繳稅,之后是先扣稅再申報;
2、之前是由賣家決議申報數據,申報核算的時候有可能會涌現少申報或者漏申報的可能;但之后是完整依照平臺出售數據來扣稅,平臺將所有代扣金額上繳稅局,賣家再自行申報。
注:上文內容采集于網絡多篇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本文目標為告訴賣家亞馬遜新規,提前做好相干戰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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