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說,Amazon Seller是亞馬遜的第三方賣家,也就是我們現在使用的B2C模式;Amazon Vendor是亞馬遜的第三方賣家,也就是B2B模式。Vendor比Seller有以下優點:
簡單地說,Amazon Seller是亞馬遜的,也就是我們現在使用的B2C模式;Amazon Vendor是亞馬遜的第三方賣家,也就是模式。Vendor比Seller有以下優點:
1.免年費;
2.向消費者展示產品Sold by Amazon;
3.Amazon將設計產品網頁(A+頁,包括圖片和文字);
4.如果Amazon發貨,Amazon將承擔所有運費和處理費(不包括費用);
5.如果由賣方發貨,則賣方可以自行將貨物從美國的倉庫運至最終客戶處(庫存更加可控,FBA不再是最佳選擇);
6.Amazon Prime產品自動加入;
7.使用Amazon的營銷工具
那么,VC和VE的區別與相同點在哪里?這兩種平臺實際上都是供應商管理平臺。商家通過這個平臺將產品賣給Amazon公司,而該產品則屬于亞馬遜。
1.注冊條件:VC是受邀請的,亞馬遜不邀請你,你無法申請,但是VE可以自己申請。
2.假如你申請VE,不會直接購買你的產品,他會讓你先免費提供一些樣品。作為一種“試驗性產品”,首先會上架,看是否有好的銷售,如果有好的銷售,就會向你下訂單,如果有不好的銷售,就沒有后續了,通常樣品費用不會超過100美元。
3.帳期:Seller的帳期是14天,VC和VE的帳期是90天,但是Vendor的帳期很長,據了解以前Vendor的帳期是90天,而VC和亞馬遜的帳期是30天以上,VE的帳期是60天,你無法談判,現在是60天。
4.上傳產品數量:VE可以上傳85件產品,VC不受數量限制。5.A+頁支持:VE并不完全支持A+頁,VE目前最多只能支持5個A+頁,而VC完全支持A+頁。
Vendor的缺點:
1.對于國內企業而言,到國外經營本土業務既費錢又難。
在很多方面,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稅法都要求個人親自去做,正如美國每個州和地區的稅法一樣。此外,由于美國銀行對賬戶的嚴格監管,美國政府要求每家銀行對每位客戶進行嚴格的背景檢查,并在發現以下情況后,立即關閉該賬戶:
(1)公司的所有成員都不在美國居??;
(2)公司在收到付款后,立即將其匯往海外;
(3)企業沒有正式納稅或年度審查。
(4)其他任何異常行為;
2.你的資金流可能會很緊:在Amazon的Vendor支付政策下,Amazon14天Seller的付款期限是現在的4倍!
3.控制價格:正規商家必須與亞馬遜簽訂采購協議,由商家提前提供推薦商品的銷售價格,然后亞馬遜會根據運費等費用的控制對平臺零售價進行調整。購買價格通常與亞馬遜的購買協議有關。
4.限制裝運期限:亞馬遜將根據您的裝運時間(the60-day period starts when the product ismarked as shipped)開始計算您的付款期限,這通常是兩周。
5.無法獲得C端信息:首先,您無法獲得關于產品問題的反饋,其次是客服人員,您聯系不上客服人員,也無法控制客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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